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全县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效开展,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沤江镇副镇长扶力祥对群众态度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2022年6月24日,扶力祥在与前来办事的群众胡某某交流过程中,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且殴打他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鉴于其积极配合调查,2023年2月,扶力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大塘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邓文豪履行信访处理回复职责不力的问题。
2021年6月9日,邓文豪在信访系统上传处理情况回复时,因工作不认真、操作失误,将《关于大塘镇某村村民钟某某信访反映问题事项的处理意见书》,当做处理袁某某信访事项的回复上传至信访系统。2021年6月17日,该信访件被省信访局确定为不合格件,且在全省通报。2021年12月,邓文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桥头乡横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中和未认真履行村级河长职责、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2021年7月起,桥头乡横店村村民阳某某在泉江横店村河段内私建拦河坝、妨碍行洪,非法采石采砂。吴中和作为泉江横店段村级河长,未认真履行村级河长职责,工作流于形式,一直未能及时发现并上报阳某某的违法行为。2022年12月,吴中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沤江镇上东村村委会主任、支委委员何湘勇未认真履行村级河长职责、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2018年7月至2021年10月,上东村何某某在上东河上东段河道内非法采砂长达3年之久。何湘勇作为上东河上东段村级河长,未认真履行村级河长职责,工作流于形式,一直未能及时发现并上报何某某非法采砂问题。2022年12月,何湘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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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纳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党委、各单位党组(党委)“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反对和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良好局面。各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严的基调、强化纪律执行,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及履职不力、作风漂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引发负面舆情、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影响工作大局的党员干部,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强烈信号,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和作风保障。
责编:邓艳芳
来源:桂东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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